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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curityNews2025011

二次詐騙|不法份子冒充HKCERT 聯絡受害者「追回騙款」

騙徒手法再度進化!近日香港網絡安全事故協調中心(HKCERT)表示,有不法分子冒充該機構,進行「追回騙款二次詐騙」(Recovery Scam),主動聯絡過往的受害者,聲稱可替其追回被騙款項,實際上是企圖再次進行詐騙。HKCERT提醒市民保持警覺,切勿輕信任何聲稱能協助追回被騙款項的人士。

HKCERT指出,騙徒曾冒充香港警務處、反詐騙協調中心(ADCC)及律師事務所等權威或可信機構,進行這類資金追回詐騙。騙徒通常透過Facebook、WhatsApp、Telegram等社交媒體,主動聯絡曾經受騙的人士,聲稱能夠協助受害者追回被騙款項,或已掌握被騙的資金,可協助受害人取回。受害人因急於取回損失,容易輕信對方,結果再次墮入騙徒圈套。

在某些個案中,騙徒會要求受害者提供個人資料、銀行帳號及密碼,從而盜取受害者銀行帳戶內的資金。另外,騙徒亦會要求受害者支付「保證金」或「申請費用」。受害者會因為「沉沒成本謬誤」(Sunk Cost Fallacy),願意支付額外費用以追回先前的損失。

而近日,HKCERT發現騙徒手法經已進化,出現一種新的「追回騙款二次詐騙」手法。在這些個案中,騙徒獲得了過往騙案受害人的名單,包括姓名、電話、被騙金額等。騙徒A首先透過WhatsApp聯絡受害者,聲稱自己同是騙案受害者,正集合其他受害者共同尋求協助。騙徒A可能會提供正確的受害人資料和被騙的金額,以獲取受害人的信任。

數日後,騙徒A聲稱已找到追蹤被騙資金的方法,並邀請受害者加入一個名為「詐騙資產追回計劃」(Scam Asset Recovery Program)的WhatsApp群組。群組內的騙徒B則冒充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指派的HKCERT人員,聲稱可以協助受害者追回被騙款項。

騙徒B其後要求受害者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副本,例如香港身份證、護照或駕駛執照。其後,騙徒B提供一張偽造的「財產恢復申請書」,並聲稱由「香港高等法院」(High Court of Hong Kong)發出,但證書上卻誤寫為「Hight Court of Hong Kong」。之後,騙徒B聲稱已追蹤到被騙資金,並掌握了「前騙徒」的犯罪證據、身份及IP地址。騙徒B更聲稱「前騙徒」利用某網絡平台進行洗黑錢活動,並誘使受害者在同一平台開設銀行帳戶,以便取回被騙資金。

根據過往的「追回騙款二次詐騙」案例,開設帳戶的過程可能需要受害者提供更多個人資料,日後會被騙徒用作勒索或未來騙案之用。此外,騙徒亦可能要求受害者支付「保證金」、「申請費用」或「處理費用」,以取回所謂的「追回資金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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